哪些品牌的铝锭可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?

2021-10-28 16:13:04 铝期货入门 期货哥

用于实物交割的铝锭,必须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的品牌。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的铝亦可作为替代品交割。同时,交易所对可交割的铝锭在包装、重量、必备单证等方面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

商品的包装:每一交割单位的铝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、同一注册商标、同一质量品级、同一块形、同一包装数量(捆重近似)的商品组成。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,但要利于组手。每捆包装采用30毫米~32毫米×0.9毫米~1.0毫米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,捆扎应当坚固,同时标有醒目的、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、生产炉批编号及捆重。每捆重量不超过2吨。到库商品中,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,应当重新组合,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,方可用于交割。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。

交割商品铝的必备单证: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; 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、产地证明书、商检证书、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、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,经本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。国家税收、商检等政策调整的,应当遵守其规定,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。

交割商品铝的重量规定:国产铝每锭重量为15公斤±2公斤或20公斤±2公斤。进口铝的形状应当为锭,每锭重量在12公斤到26公斤之间。

溢短: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铝锭的重量为25 吨,溢短不超过±2%。

磅差:不超过±0.1%。


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附件


  一、交割单位

铝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,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,交割必须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。
二、质量规定
1)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铝,其铝含量、杂质含量和其他各项规定必须符合国标GB/T1196-2017 AL99.70的规定。
2)形状及重量。交割的铝应为锭,国产铝每锭重量为15KG±2KG、20KG±2KG或25KG±2KG,进口铝每锭重量在12KG到26KG之间。
3)每张仓单的溢短不超过±2%,磅差不超过±0.1%。
4)每一仓单的铝,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、同一牌号、同一注册商标、同一质量品级、同一块形、同一包装数量(捆重近似)的商品组成。
5)每一仓单的铝,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,须附有质量证明书。
6)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。
三、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
用于实物交割的铝,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。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,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。
四、指定交割仓库
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,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。

  注:根据上期发〔2021〕13号文修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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